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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那些事,看看法院都怎么说

康瑞 知识产权那点事 2020-09-18

文 / 康 瑞

一、“抄袭”热闻

由周迅、霍建华、张钧甯、董洁等领衔主演的电视剧《如懿传》一波三折,最终定档于2018年8月20日在腾讯视频播出,可谓是“千呼万唤始出来”,该剧原型小说的作者为流潋紫。不过就在该剧播出之际,作家匪我思存连发数条微博痛斥流潋紫抄袭,引发网友热议。


无独有偶,暑期档热映电影《西虹市首富》和《一出好戏》也陷入抄袭纠纷。8月8日,编剧王晗羽在《<西虹市首富>抄袭我2015年作品成首富,到底是梦想重要还是金钱重要?》[1]一文中指出,《西虹市首富》抄袭其网剧《财产继承者之“有钱了”》。8月12日,编剧于梦媛在微博发文称实名举报黄渤新戏《一出好戏》抄袭,并表示目前正在积极收集整理证据材料。[2]


近年来,原创作者控诉抄袭的“戏码”屡见报端、屡上热搜。在这类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中,原告通常诉称被告的小说、剧本等抄袭其作品的故事情节、框架结构、人物小传。那么,作者认为的“抄袭”是否达到法院认定的“侵权”程度呢?笔者以“著作权侵权纠纷”和“抄袭”为关键词,在裁判文书网、无讼案例及北大法宝上进行检索得到1000余份裁判文书,笔者选取了各级法院关于文字作品,尤其是小说、剧本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中说理比较充分的10份判决书进行表格梳理。一起来看看关于“抄袭”各级法院都怎么说吧。


二、判决梳理

三、判决观察

1

裁判思路

关于涉嫌抄袭的文学作品的侵权判定,各级法院的裁判思路首先是先确定权利基础,即原告是否享有涉案原作的著作权;其次,运用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和接触加实质性相似原则具体判断被告是否构成侵权;最后,若构成侵权则考虑侵权责任,责任类型主要包括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涉及侵犯署名权的案件法院大多判处了赔礼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失,还有的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律师费和合理支出赔偿诉求。


2

“实质性相似”判断是难点

法院大多推定“接触”的存在,关键和难点在于判断“实质性相似”。在判断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时,法院多采取对原告主张的相似情节进行编号比对的做法,但不同的法院对于“实质性相似”的判定结果会有不同,例如上述表格中涉及撤销一审判决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在判断是否构成实质相似时,应比较两部作品中对于思想和情感的表达,将两部作品表达中作者的取舍、选择、安排、设计是否相同或相似,而不是离开表达看思想、情感、创意、对象等其他方面。【(2013)民申字第1049号】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在判断实质性相似时,可采用“抽象—过滤—比较”的方法。【(2015)京知民终字第1148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实质相似”是从一般读者的角度,两部作品在思想的表达上构成实质性的相同或者近似。【(2011)高民终字第31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实质性相似是指作品表达的相似,抄袭亦是对他人思想、主题和情感表达的抄袭。【(2014)朝民(知)初字第31220号】


3

关于“借鉴”的考量

在侵权认定时,法院还会考虑到“借鉴”即合理使用的问题。多份判决指出小说等文学作品的创作离不开对前人作品的借鉴,即“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创作”,若构成合理借鉴则不构成著作权侵权。


常熟市人民法院认为,在判断是否构成合理借鉴时,要从“数量”和“内容”两个角度进行具体分析。【(2016)苏0581民初7311号】


四、结语

阅读此文的你是否正在质疑判决梳理遗漏了琼瑶诉于正案?No!笔者只是想把这一经典案例留到最后。中国台湾作家琼瑶因以电视剧《宫锁连城》抄袭自己的作品《梅花烙》为由将于正等5名被告诉至法庭,历时近19个月的诉讼历程于2015年12月由北京市高院一锤定音,琼瑶维权成功获赔500万元。琼瑶诉于正案,是法官将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和接触加实质性相似两个原则与案情具体结合的典范,二审判决对改编与合理借鉴的关系,侵害改编权的相似性判断标准,具体人物、情节及作品整体比对等作了详细的分析与说理,笔者在此仅膜拜不赘述。


案件回顾及二审判决请点击这里

《梅花烙》维权案终审落锤 北京高院维持原判丨判决书节选

 

在作者以及读者眼中,或许根据作品比对表中的相同文字、读起来相似的情节就构成抄袭,但是抄袭的认定并不是仅凭“感觉”就足够,什么是独创性的表达?“抄袭”的是原作的思想还是表达?“抄袭”的内容与原作的相关内容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抄袭”的内容是否构成合理借鉴?这些都是作为司法裁判者需要考量和分析的问题。


笔者力主原创,同时也希望有关“抄袭”的著作权纠纷寻找法律途径予以解决,相信法院会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最后的最后,笔者引用王兴东为张玲玲、冯刚、宋鱼水三位法官合著的《文艺作品侵权判定的司法标准——琼瑶于正案的审理思路》[3]所作的序一中的一句话作为结语:“无论抄袭这手段多么高明,也无法躲避法眼的识别和法律的审判。”


注释

[1] 《<西虹市首富>抄袭我2015年作品成首富, 到底是梦想重要还是金钱重要?》,载搜狐网,http://www.sohu.com/a/245999364_783595。

[2]《编剧实名举报黄渤《一出好戏》抄袭:正在整理证据》,载新浪娱乐,http://ent.sina.com.cn/m/c/2018-08-13/doc-ihhqtawx6040151.shtml。

[3] 张玲玲、冯刚、宋鱼水著:《文艺作品侵权判定的司法标准——琼瑶于正案的审理思路》,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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